工资、薪金个税筹划方案
(一)合理分配“工资薪金”和”年终奖”比例
案例:某企业一位高管薪资待遇:月薪30000元,13薪,年薪390000元,每月三险一金2223元,专项附加扣除3000 ,计算高管个税。
方案一:
月薪:30000元,年终奖:30000元
年薪=30000*12+30000=390000元
工资薪金个税= (30000*12-2223*12-3000*12-60000)*20%-16920 =30544. 80元
方案二:
月薪:20500元,年终奖:144000元
年薪=20500*12+144000=390000元
工资薪金个税= (20500*12-2223*12-3000*12-60000)*10%-2520=9812. 40元
年终奖个税=144000*10%-210=14190元
年度个税合计=9812. 40+14190=24002. 40元
方案三:
月薪:20000元,年终奖:150000元
年薪=20000*12+150000=390000元
工资薪金个税= (20000*12-2223*12-3000*12-60000)*10%-2520 =9212. 40元
年终奖个税=150000*20%-1410=28590元
年度个税合计=9212. 40+28590=37802. 40元
方案二&方案一:节税金额=31444. 80-24002. 40=7442. 40元
方案二&方案三:节税金额=37802. 40-24002. 40=13800元
最佳方案:方案二
(二)巧用公积金
个人应纳税所得额=月收入额-5000-专项扣除一专项附加扣除一其他扣除
其中专项扣除:三险一金(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公积金)
(三)福利费
1、案例:小明是一名单身的北漂族(非独生子女), 近日去一家公司面试工程师的岗位,一经过初试、复试,公司决定录用小明,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给出两个薪酬方案让小明选择:
方案一
月薪:20000元/月、三险一金:4443元
附加费:2500元(租房1500+赡养老人1000)
年度应纳税所得额=20000*12-4443*12-2500*12-60000=96684元
年度个税=96684*10%-2520-7148. 40元
月基本生活成本:4720元
其中租房:3000元/月
餐费:1500元月
车费:220元/月
小明年度净收入=20000*12-4443*12-7148. 4-4720*12=122895.60元
方案二
月薪:16000元/月+包食宿、三险一金:3555元
附加费:1000元(赡养老人1000)
年度应纳税所得额=16000*12-3555*12-1000*12-60000=77340元
年度个税=77340*10%-2520=5214元
月基本生活成本:0元
小明年度净收入=16000*12-3555*12-5214=144126元
2、现金或非现金方式支付给员工个人的福利费支出
现金:交通费、通讯费、降温费、餐费
非现金:月饼、粽子、购物券
(四)离职补偿金
根据财税[2018] 164号文,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,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,免征个人所得税;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,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,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,计算纳税。
离职补偿金个税=超过3倍以上数额的一次性补偿金x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
(五)合理利用“免税”优惠政策
1、个税六项附加费扣除
2018年12月,国务院发布了关于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》, 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六项附加费可以允许税前扣除。最大化地降低了“工资薪金”的个税负担。
2、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
(1) 省级人民政府、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,以及外国组织、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、教育、技术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;
(2)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;
(3)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、津贴;如政府特殊津贴、院士津贴;
(4)福利费、抚恤金、救济金;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从企业、事业单位、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;
(5)保险赔款;
(6)军人的转业费、复员费;
(7)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、职工的安家费、退职费、退休工资、离休工资、离休生活补助费;
(8)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;
领事馆的外交代表、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;
(9)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、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;
(10)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。
3、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津贴与补贴
(1) 独生子女补贴;
(2) 托儿补助费;
(3) 差旅费津贴、误餐补助。
误餐补助是指按照财政部规定:个人因在城区、郊区工作,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的,根据实际误餐顿数,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