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社保注销所需资料:
1、有关部门批准或宣布注销的证明材料;
2、填写《XX市社保费注销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》(一式二份)。
二、社保注销办理须知
1、业务受理时间:每月1号至月末。
2、对未缴清社保费款(滞纳金、利息、罚款)的不能办理注销手续;
3、在办理注销手续前,必须先办理全员减员手续。
4、涉及社保机构跨区变更的,先在原社保机构办理注销手续,再到新参保机构办理缴费登记手续。
服务热线:021-6077-0968